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包头市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玖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阿尔丁大街39号恒华大厦602-B。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至2069年1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征信服务(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及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服务。 公司对外投资3家企业,设有1处分支机构 。主要参与招投标项目,拥有6条商标信息与11条软件著作权。公司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2024年营业收入为380.12万元,员工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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